珠海校区关于2019级师范生和2021级专业硕士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3 阅读


2019级师范生与2021级专业硕士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总结汇报工作将在12月份开始,为保证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质量,做好入校实习与研习阶段和返校总结阶段的衔接,请各系(中心)教育实践领导小组提前做好相关安排,组织2019级师范生与2021级专业硕士开展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总结工作。

一、实习生返校与报到

1、在广东省内实践:校外实践结束后师范生和专业硕士返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2、非广东省内实践:师范生校外实践结束后返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校外实践结束后返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或北京校区

3、受疫情影响,最后一批50多名同学入校时间10月8日,珠海校区教育实践最晚结束时间为12月16日

4.2022年125日至12日,实习生到所在系(中心)报到提交材料,因入校时间晚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须提前一周向所在(中心)报备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提前一周向系(中心)提出申请,系(中心)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审批。

二、系(中心)工作

1.总结时间:

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总结与反思阶段原则上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共三周。

2.总结汇报:

在总结阶段,系(中心)统一组织实习生进行教育实习总结汇报,将教学汇报微课(5-8分钟)纳入教育实习考核环节,结合教育实习考核,开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

3.成绩评定与成绩录入:

根据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从实践基地评价、指导教师评价及总结评价三方面评定,各系(中心)制定评定标准,评定出教育实习总成绩根据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从研习选题、能力、报告质量、报告过程方面评定出教育研习总成绩2022

16日前,将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4.评优:

各系(中心)教育实践领导小组负责2019级师范生与2021级专业硕士的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评价与评优工作。

教育实习评优包括教学工作优秀奖、班主任工作优秀奖种类型的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为本专业参与实习生总人数的20%两种类型的评优本科、研究生分开评选。各系(中心)自行确定本系(中心)两种类型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系(中心)自行制定评审指标体系报教务部备案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组织评选工作。

教育研习评优为评选优秀研习报告,评选比例为本专业实习生提交研习报告数的20%。各系(中心)自行制定评审指标体系教务部备案,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组织评选工作。

5.工作总结:

各系(中心)总结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工作情况,撰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系(中心)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工作总结》。

6.材料整理与档案建设:

各系(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档案建设工作。

2023年1月10日(周17点前,将以下材料交教务部

1、教育实习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和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实习生的申报材料电子版。

4教育实习其他材料教育实习手册、教育实习评价表、教育实习成绩单及成绩分析报告,以上为纸质版材料;课堂视频、教学汇报微课视频(各系(中心录制)、微课PPT,以上为电子版材料

2、教育研习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附件8),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研习报告的电子版。

(3)教育研习其他材料:教育研习报告、教育研习记录表、教育研习成绩单及成绩分析报告纸质版材料送交教务部。

3、工作总结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表》纸制版加盖章公章送交教务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和相关图片,一个指导师一个文件夹,以系(中心)为单位打包发教务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系(中心)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工作总结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三、领队、督导师工作

领队与实践基地协调离校时间,并做好与实习学校的交接和实习生返校组织工作。联系学生组长落实返程车票,组织实习学生以实践基地为单位集体返校。并撰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实习领队工作总结表》纸质版,于2022年1230日(周五)17点前交教务部,同时电子版和相关图片发教务部。

督导将本组督察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实践督导情况记录表》签名纸制版和电子版及现场督察图片交给领队,领队教师收齐后,并于2022年1230日(周五)17点前,统一交教务部

、实习学生总结材料提交要求

总结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系(中心),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10月8日入校的截止时间12月19,要求材料如下: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实习手册》纸质版送交系(中心)。

2实践基地盖章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和专业硕士教育实习评价表》纸质版送交(中心)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1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系(中心)

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研习记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系(中心)

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研习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系(中心)

6完整的课堂视频录像*1送交系(中心)

7、《教育实习小组工作总结表》交各系(中心)(小组长提交)

申报优秀实习生的学生将以下材料提交所在系(中心)

1实践基地盖章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和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申请表》纸质版和实习成果介绍送交系(中心)

2申报优秀实习生教学工作优秀奖的学生需提交1课时课堂录像和相应的教案电子版交系(中心)

3、申报优秀实习生班主任工作优秀奖的学生需提交1课时主题班会活动视频录像一组相关图片,与视频录像或相关图片对应的班会活动方案电子版交系(中心)

部分教育实践表格可在珠海校区“教务部网页—常用下载—教师教育”下载

联系人:王文莉,办公电话:3621163 邮箱:wangwenli@bnu.edu.cn

杜文婷 办公电话:3683420 邮箱:duwt@bnu.edu.cn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

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

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

附件8:《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2年112

附件列表

  1.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docx
  2.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docx
  3.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汇总表.doc
  4.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汇总表.doc
  5.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docx
  6. 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docx
  7. 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docx
  8. 附件8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