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师范生与2021级专业硕士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总结汇报工作将在12月份开始,为保证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质量,做好入校实习与研习阶段和返校总结阶段的衔接,请各系(中心)教育实践领导小组提前做好相关安排,组织2019级师范生与2021级专业硕士开展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的总结工作。
一、实习生返校与报到
1、在广东省内实践:校外实践结束后师范生和专业硕士均返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2、非广东省内实践:师范生校外实践结束后返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校外实践结束后返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或北京校区。
3、受疫情影响,最后一批50多名同学入校时间10月8日,珠海校区教育实践最晚结束时间为12月16日。
4.2022年12月5日至12日,实习生到所在系(中心)报到并提交材料,因入校时间晚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须提前一周向所在系(中心)报备,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提前一周向系(中心)提出申请,由系(中心)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审批。
二、系(中心)工作
1.总结时间:
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总结与反思阶段原则上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共三周。
2.总结汇报:
在总结阶段,系(中心)统一组织实习生进行教育实习总结汇报,将教学汇报微课(5-8分钟)纳入教育实习考核环节,结合教育实习考核,开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
3.成绩评定与成绩录入:
根据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从实践基地评价、指导教师评价及总结评价三方面评定,各系(中心)制定评定标准,评定出教育实习总成绩。根据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从研习选题、能力、报告质量、报告过程四方面评定出教育研习总成绩。2022
年1月6日前,将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4.评优:
各系(中心)教育实践领导小组负责2019级师范生与2021级专业硕士的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评价与评优工作。
教育实习评优包括教学工作优秀奖、班主任工作优秀奖两种类型的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为本专业参与实习生总人数的20%,两种类型的评优本科、研究生分开评选。各系(中心)自行确定本系(中心)两种类型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各系(中心)自行制定评审指标体系报教务部备案,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组织评选工作。
教育研习评优为评选优秀研习报告,评选比例为本专业实习生提交研习报告数的20%。各系(中心)自行制定评审指标体系报教务部备案,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组织评选工作。
5.工作总结:
各系(中心)总结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工作情况,撰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系(中心)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工作总结表》。
6.材料整理与档案建设:
各系(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档案建设工作。
1、教育实习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和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实习生的申报材料电子版。
(4)教育实习其他材料:教育实习手册、教育实习评价表、教育实习成绩单及成绩分析报告,以上为纸质版材料;课堂视频、教学汇报微课视频(各系(中心)录制)、微课PPT,以上为电子版材料。
2、教育研习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附件8),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研习报告的电子版。
(3)教育研习其他材料:教育研习报告、教育研习记录表、教育研习成绩单及成绩分析报告,纸质版材料送交教务部。
3、工作总结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表》纸制版加盖章公章送交教务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和相关图片,一个指导教师一个文件夹,以系(中心)为单位打包发教务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系(中心)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工作总结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三、领队、督导教师工作
领队教师与实践基地协调离校时间,并做好与实习学校的交接和实习生返校组织工作。联系学生大组长落实返程车票,组织实习学生以实践基地为单位集体返校。并撰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实习领队工作总结表》纸质版,于2022年12月30日(周五)17点前交教务部,同时电子版和相关图片发教务部。
督导将本组督察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实践督导情况记录表》签名纸制版和电子版及现场督察图片交给领队,领队教师收齐后,并于2022年12月30日(周五)17点前,统一交教务部。
四、实习学生总结材料提交要求
总结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系(中心),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0月8日入校的截止时间12月19日),要求材料如下: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实习手册》纸质版送交系(中心)。
2、实践基地盖章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和专业硕士教育实习评价表》纸质版送交系(中心)。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1)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系(中心)。
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研习记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系(中心)。
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研习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系(中心)。
6、《完整的课堂视频录像》*1送交系(中心)
7、《教育实习小组工作总结表》送交各系(中心)(小组长提交)
申报优秀实习生的学生将以下材料提交所在系(中心)
1、实践基地盖章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和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申请表》纸质版和实习成果介绍送交系(中心)。
2、申报优秀实习生教学工作优秀奖的学生需提交1课时课堂录像和相应的教案电子版交系(中心)
3、申报优秀实习生班主任工作优秀奖的学生需提交1课时主题班会活动视频录像或一组相关图片,与视频录像或相关图片对应的班会活动方案电子版交系(中心)。
五、部分教育实践表格可在珠海校区“教务部网页—常用下载—教师教育”下载
联系人:王文莉,办公电话:3621163 邮箱:wangwenli@bnu.edu.cn
杜文婷 办公电话:3683420 邮箱:duwt@bnu.edu.cn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
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教育研习成绩评定表》
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师范生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
附件8:《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专业硕士优秀研习报告推荐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