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课堂教学观摩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阅读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充分发挥教学名师、优质课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学交流、提升教学质量,学校于本学期继续举办教学观摩活动,观摩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5月26日。

请各相关单位每个专业至少推荐一门课堂教学观摩课程,经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将《课堂教学观摩课程推荐表》以及教师、课程简介(见附件1、2)电子版(文件名:单位+专业+课程)于2023年3月24日(周五)17:30前报送至教务部质量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3683350

邮箱:suny@bnu.edu.cn


附件:1.课堂教学观摩课程推荐表

          2.教师、课程简介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3年3月10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