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各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应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京教评测【2022】6号),切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师教培养【2020】10号)及本通知的要求,逐一落实有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各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应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科生论文工作细则(含写作规范)、查重工作实施细则及工作安排。论文字数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为8000—15000字,理工科一般为6000—10000字。
2. 召开各学院(系)或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组织教师、学生了解相关工作安排,解读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及写作规范、查重工作实施细则等。
3. 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含)以上有经验的教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以指导2-3名学生为宜,一般不得超过6名。
4. 毕业论文由校外指导教师指导的,需有校内教师合作指导,校内合作指导教师主要把握论文进度与要求,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 各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进行审核。
6. 组织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执行《北京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师教发〔2021〕46号)要求,注意评语用词指导性和准确性。指导教师不应再担任答辩小组组长。
7. 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册”等有关材料。
8. 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对学生提交的最终版论文进行审核,并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报送材料。
9.按要求及时整理毕业论文档案,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10. 填报有关表格及相关材料(附件6-11):
(1)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2)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
(3)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分析表
(4)毕业论文(设计)使用实验室情况统计表
(5)毕业论文(设计)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6)本科毕业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同时附公开发表论文PDF格式电子版)
(7)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含写作规范)、查重工作实施细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11.学校继续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bnuz.co.cnki.net),加强本科生论文全过程管理。
二、推进学风建设,开展全面查重检测,严厉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各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应加强引导和培训,指导教师需加强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并对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严格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签订并遵循“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自觉抵制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对于论文作假行为,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处理。学校将对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全面查重检测。
三、日程安排
1. 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15日: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制订本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含写作规范)和查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并组织召开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对“查重工作实施细则”重新修订的学院(系)或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请于10月14日将细则电子版提交教务部。
2.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1月12日:本科生在教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完成开题报告(附件5),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开题报告。
3. 2023年11月13日—2024年5月17日: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组织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登录成绩。毕业论文电子版须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用于教育部抽检。提交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应与纸质论文一致且为最终版本。其中2024年3月份启动查重工作。
4. 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31日: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进行毕业论文的总结及评选优秀毕业论文,提交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6)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PDF版)、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至教务部。
5.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7日:各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要按照《北京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试细则(试行)》(京教评测【2022】6号)要求,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审核学生提交的终版论文。
6.2024年6月17日前: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表格及“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含写作规范)”、查重工作实施细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教务部统一转至图书馆和档案馆存档(装订及存档要求见附件2)。
以上为学校整体日程的安排,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可在保证2024年5月17日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登录的前提下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各学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的工作日程。
联系人:林老师
办公电话:0756-3683348
办公地址:木铎楼B302
邮箱:91122013087@bnu.edu.cn
附件:
1.北京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
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
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6.校级优秀珠海校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7.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
8.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分析表
9.毕业论文(设计)使用实验室情况统计表
10.毕业论文(设计)教师工作量统计表(附校外教师信息表)
11.本科毕业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同时附公开发表论文PDF格式电子版)
教务部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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