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教务部
关于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号)(附件一)的要求,现就珠海校区2022年(201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学生个人信息
请相关学院、系要求本单位2019级本科生于6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查看本人学籍信息,如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等关键信息有误,请院系本学期内联系教务部及时履行更正手续,以免影响后续的推免数据上传。
二、 确定在籍学生人数
请相关学院、系依据2022年6月的在籍本科生人数,核对《2019级本科生推免基准人数统计表》(附件二)中本单位的人数是否准确,其中,不含留学生、公费教育师范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旁听生、进修生、交换生等非在籍学生;不含因个人原因休学未复学的学生;不含参军入伍未退役的学生;不含2021年9月1日后降入2019级的学生(本年度不存在该情况)。如有异议请与教务部联系人协商,确认无误后填写确认单(附件三)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0日前提交教务部。经复核后,该数据将作为向各学院、系分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的计算依据。
三、 成立院系工作小组
请相关学院、系与相应书院密切协作,成立本单位的推免工作小组,于6月10日前提交本单位的工作小组名单给教务部联系人。该小组将负责制定本年度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与实施选拔工作,提出拟推荐名单。
四、 制定推免工作细则
请相关学院、系与相应书院密切协作,在本单位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依照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免生遴选的相关规定,参考北京校区同名专业的合理做法,结合珠海校区实际,制定本单位本年度推免工作细则(含综合排名计算方法),经集体讨论、征求意见、单位内公示等程序后,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电子版工作细则报送教务部审核备案。
五、 特别说明
考虑珠海校区2019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十一条第3款关于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在本年度推免工作中暂不考察。
联系人:胡伟 3683121(3683005) huweibnu@bnu.edu.cn
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号)
附件二:201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基准人数统计表(教务部直接发相关院系)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