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阅读 次
珠海校区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关于开展2023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师教质量〔2023〕14号)。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教育奖北京师范大学评选工作细则》,组织做好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各相关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人,派驻珠海校区教师由北京校区所在单位推荐。
请按通知及附件要求于6月16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提交至珠海校区教务部,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过期不再受理。校区进行材料初审后,将材料报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按照既定的评审程序进行。
联系人:李曼(木铎楼A111)
联系电话:0756-3683239,电子邮箱:liman@bnu.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