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阅读 次
珠海校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通知原文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信息门户查看)要求,现组织珠海校区教师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教育教学奖。具体要求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一、项目及要求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1.各相关单位择优限额推荐1人,派驻珠海校区教师由北京校区所在单位推荐。
2.请各单位于8月31日18:00前将推荐候选人信息表(附件1)、推荐书(附件2)及所附作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珠海校区教务部。过期不再受理。
3.校区进行材料初审后,将材料报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按照既定程序进行。
联系人:李曼(木铎楼A111)
联系电话:0756-3683239,电子邮箱:liman@bnu.edu.cn
附件:
1.院系推荐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候选人信息表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