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届“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阅读 次
珠海校区各单位:
现转发《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师校发〔2022〕21号)(附件1)。请校区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北京师范大学“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师校发〔2022〕19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以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1人、金质奖章候选人1人,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1人。派驻珠海校区教师由北京校区所在单位推荐。
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表(附件3)、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5)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周一)前提交至校区教务部。校区初审后,将材料报北京师范大学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按照《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
联系人:李曼(木铎楼A111)
联系电话:0756-3683239,电子邮箱:liman@bnu.edu.cn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jwb.bnu.edu.cn/jxjl/syhlszscjjhjzjz/887edd23eaa24ac2bb0eef7a2ad8e418.htm)
2.北京师范大学“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3.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4.终身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单位推荐)
5.金质奖章候选人推荐表(单位推荐)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