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3 阅读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

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学名师、优质课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学交流、提升教学质量,珠海校区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一、教学观摩课程

在各单位和教师的大力支持下,本次共30位教师开放观摩课程,其中本科生课程22门,研究生课程7门。观摩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2月20日(第9周第16周)。观摩课程安排请见附件1,观摩课任课教师与课程简介请见附件2。

二、观摩活动要求

(一)新入职教师观摩要求

根据教学科研系列新教师在岗培训方案,课程观摩是新教师培训的必修环节,2024年新入职并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学科研岗教师及辅导员须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观摩,建议选择相近学科的课程进行观摩,并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课后研讨活动。

(二)各单位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观摩

请各单位加强宣传,组织教师,特别是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学观摩。鼓励教师跨单位、跨专业参与观摩听课。

(三)听课教师填写听课记录表

听课结束后,请教师登录教学质量保障平台填写《教学观摩课听课记录表》,平台网址:https://jxzl.jwb.bnuzh.edu.cn ,用户名和密码同数字京师·珠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3)。

(四)各单位提交工作总结

各单位应采取不同方式(现场或视频会议)组织观摩研讨,了解本单位教师参加教学观摩的情况,以切实提高观摩实效,并将本单位工作总结(附活动照片)电子版于12月31日前报送珠海校区教务部质量办。


联系人:赖洪标 电话:3683198,邮箱:lhb@bnu.edu.cn

       张爽(新入职教师观摩) 电话:3683908,邮箱:zhangshuang@bnu.edu.cn


附件:

1.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观摩课程汇总表

2.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观摩课程简介

3. 教学质量保障平台操作手册(教学观摩活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观摩“课程汇总表.pdf
  2. 附件2: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观摩”课程简介.pdf
  3. 附件3:教学质量保障平台操作手册(教学观摩活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