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召开《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珠海校区学习与工作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4-04-26 阅读 次
2024年4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珠海校区学习与工作交流会在木铎楼A403举行,珠海校区学院本科教务秘书、书院学籍管理、学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籍管理、学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教务部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务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刘勐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务长、珠海校区教务长张晓辉首先向与会老师阐述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和目的。他强调,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生权益和学校秩序。相关教师应深刻认识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修订版学籍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确保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教务部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人姜楠对修订版《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珠海校区执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师校发〔2023〕157 号)的备忘》中涉及学籍管理工作的条款进行了梳理和解读,并对部分重点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做出详细的介绍,特别结合珠海校区实际情况针对一些新的变化进行了重点阐述。
教务部张悦童则对规定中涉及学业管理工作的条款进行梳理,并结合其他学业管理相关重要文件对课程考核、成绩记载、辅修和毕业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
随后,与会老师分别就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展开讨论,针对如何进一步优化校区学籍管理和学业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交流会的成功举行,不仅有助于提升珠海校区学籍管理和学业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也将为珠海校区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和管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