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实验教学进度安排表》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7 阅读 次
各开课单位:
为规范实验教学组织管理,压实实验教学安全责任,提升实验教学质量,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北师大(珠海)管〔2026〕8 号)要求,课程主讲教师须同步编制并报送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进度安排表》与《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详见附件)至实验教学平台。
请各开课单位做好组织督促,指导主讲教师规范完成填报工作。材料最迟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前提交至对应课程实验技术人员,由实验教学平台各学科实验室安全员汇总归档备案。
附件: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实验教学进度安排表
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3.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