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阅读

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加强因材施教,学校为确有兴趣和专长、转换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学生提供专业选择的机会。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师教〔20211号),现启动2022年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面向对象

2020和2021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 申请条件

1.非公费教育师范生可申请转为其它专业;公费教育师范生仅可申请转为其它公费教育师范专业。

2.高考招生为体育类的学生不可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可申请转入其它专业;学生被录取时对转专业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按照录取时的约定执行。

3.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如在其入学当年无招生计划的,学生需降级到有专业招生计划的年级,方可被批准接收。

4. 2021曾按照转专业程序转过专业者,不得再次转专业。

5.其他申请条件以《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师教〔2021〕1号)附件为准。

三、 工作流程

1. 47日-14日,各培养单位成立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制定各专业接收转入工作方案,方案中应包含各专业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咨询及报名时间等内容,填写《培养单位专业选择工作方案》(附件二),核对并确认《2022年可选择专业列表》(附件三)的相关内容

414日(含)前,各培养单位将工作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2. 420日(含)前,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培养单位专业选择工作方案,并向学生公布。

3. 421日-27日,各培养单位按照公布方案开展咨询工作,指导学生填写申请材料。

4. 427日(含)前,申请人应向当前所属培养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 《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表》(附件四

② 申请转为“公费教育师范生”者,还须填写《本科生就读“公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表》(附件五

5. 429日(含)前,申请人当前所属培养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收到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处。

6. 5月6(含)前,教务部培养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分送至各目标培养单

7. 5月9日-13日,各目标培养单位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在申请材料上填写接收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月13日(含)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处。

8. 5月16-20日,教务部对各培养单位的拟接收名单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9. 公式期满后,未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名单将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教务部为被批准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由非公费教育师范生转为公费教育师范生及公费教育师范生转专业者除外)。

四、 公费教育师范生专业选择说明

1.学生所属培养单位应指导申请转入公费教育师范专业的学生详细了解国家对“公费教育师范生”的相关政策,指导学生认真阅读《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见附件五)的内容,确保学生同意、接受,并遵守所列条款。

2.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公费教育师范生相关材料递交申请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公费教育师范专业的非公费教育师范生,教务部将通知其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并为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获得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为其它公费教育师范专业的公费教育师范生,由教务部直接为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完成专业选择学籍变动手续和签约手续的学生,自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起在转入专业学习。

工作联系人:姜楠 电话:3683006;3683112

附件列表:

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师教〔2021〕1号)

附件二:培养单位专业选择工作方案(模板)

附件三:2022年可选择专业列表

附件四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表

附件五:本科生就读公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表

附件六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21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2年4月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