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 本科生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阅读 次
各有关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建设,提高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质量,规范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管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建设与管理办法》(师教培养 〔2020〕44 号)文件要求,请有关院系(中心)对 2023年度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情况进行总结。
一、 做好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总结工作。各院系(中心)在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结束后对指导教师、日程安排、工作内容、经费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本科专业实习总结报告》(附件1)、《本科专业实习汇总表》(附件2),并附典型案例2份(含5张左右jpg格式图片及word文档图注,图注需注明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标题、图片内容简介5项内容)。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部。
二、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工作交流及先进单位评选。2024年4月下旬,学校将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三、做好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大纲的建设工作。大纲可参考《专业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格式要求编写。并于 2024年3月31日前将大纲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部。
联系人:颜棱植 办公电话:0756-3621101
邮箱:sallieyan@bnu.edu.cn 办公地址:木铎楼B302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专业实习汇总表
附件3 北京师范大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专业实习与社会调查建议模板)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