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的精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京教评测〔2024〕13号)(附件1)要求,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现将做好我校区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为论文质量合格性评估,旨在引导我校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严把毕业标准,切实建立健全本科毕业环节质量保障体系,各学院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按照《北京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京教评测【2022】6号)要求,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自查,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认真做好论文抽检相关工作,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监管。
二、 工作内容
(一)论文原文及查重报告报送
本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对象为2023-2024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经学校审定涉密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不列入抽检范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抽取与确定毕业论文抽检名单,开展专家通讯评议工作。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为保障抽检工作质量,教育部督导局开展抽检专家库共建共享。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且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珠海校区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原则上,应推荐本学院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各学院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须按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专家库报送和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 工作安排
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在 抽 检 信 息 平台(https://xscj.cdgdc.edu.cn)完成(各单位账号密码前期已通知)。各学院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需提前准备报送材料,于9月3日登录抽检信息平台下载学位授予信息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位授予信息错误,请及时联系教务部按程序进行学位备案信息勘误。请务必于9月20日前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填报和论文原文及查重报告等材料报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1.论文信息汇总表
论文信息汇总表由抽检信息平台导出,为2023-2024学年内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2024年6月1日正式启用“学位平台”,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时已采集导师和论文信息,无需重复上报填写。2024年6月1日前的学位授予信息,因不含导师和论文信息仍须在抽检信息平台进行上报;字段填写说明详见论文信息汇总表模版规范及样例(附件3)。
2.论文原文电子版
论文原文电子版应为学生毕业论文最终版,文件类型为PDF。命名格式为: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LW.PDF
例如2324学年度北京市(11)北京师范大学(10027)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专业,学号为1405024217学生的论文命名为:2324_11_10027_020401_1405024217_LW.PDF3.查重报告电子版查重报告应为学生毕业论文最终版的查重报告,文件类型为PDF。命名格式为: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CCBG.PDF
3.查重报告电子版
查重报告应为学生毕业论文最终版的查重报告,文件类型为PDF。命名格式为: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CCBG.PDF
例如2324学年度北京市(11)北京师范大学(10027)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专业,学号为1405024217学生的查重报告命名为:2324_11_10027_020401_1405024217_CCBG.PDF
3.专家库更新数据表
专家库更新数据表需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如在库专家(上年度上报)信息有变化,请同时更新;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应退库删除。专家信息汇总表字段填写说明详见专家信息汇总表模版(附件4)。各学院和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收集整理数据后提交至联系人邮箱,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传。
四、 注意事项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因不含导师和论文信息,这部分学生仍需在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填写“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等论文信息的学位授予信息数据,须同时完成论文信息补充和原文报送。
2.确保上传论文材料无损坏,能够打开,以免影响评审。根据教育部督导局要求,不能打开的论文将被认定为问题论文。
3.上传论文封面题目与上报论文信息汇总表题目要一致,如有不一致,请附相关说明;论文封面信息要完整。
4.对于主辅修或双学位论文,确保论文内容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中的专业信息相对应,切勿出现专业信息为甲专业,但论文内容是乙专业的情况,否则将会被认定为问题论文。
5.对于未匹配专业,在进行专业映射时,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不要映射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联系人:林莉 办公电话:0756-3683348
邮箱:91122013087@bnu.edu.cn 办公地址:木铎楼A108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