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关于组织开展微专业试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阅读


各学院(系):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探索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专业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系列核心课程的人才培养项目,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卓越成长为引领,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联合培养,进而提高学生从业竞争力和对未来社会适应力。

微专业为辅修的一种补充形式,纳入辅修管理,主要面向本校在籍在校本科生。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辅修微专业课程。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学历、学位信息。

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5-7门核心课程,结业学分要求控制在12-18学分。每个微专业应以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课程设置,供学生选择。

二、申报要求

开设微专业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微专业名称原则上应在现有本科主辅修专业目录范围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2.依托学校优势学科或特色专业,能够围绕某个专业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系列核心课程。

3.具有开设微专业必需的师资队伍、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有保障微专业正常运转的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微专业的管理工作。

三、申报流程

1.学院(系)认真判,科学谋划,明确微专业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微专业申报书》(见附件1),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见附件2),经学院(系)专业学术组织或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后报送校区教务部。

2.校区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公布微专业试点建设名单。

3.微专业所在学院(系)按照微专业申报书和培养方案的要求开展宣传、报名、培养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学校对微专业办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材料提交

相关申报材料(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微专业申报表》、《**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5月23日前提交至教务部郭婷婷老师处(guotingting@bnu.edu.cn)。

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部郭老师,电话:0756-3683771,办公地址:木楼A111、A101。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微专业申报表

2.**微专业培养方案

珠海校区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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