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阅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中加强研究,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及2022年度建设任务》要求,珠海校区决定启动2022年校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划及经费

1.数量及经费。2022年度计划立项珠海校区校级教学项目7大类27小类共240项,学校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调整立项数量。具体项目建设规划见附件。


2.立项方式:认定、委托和招标相结合。认定项目:由学院按照立项指南规划建设,并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有关专家组织遴选推荐,学校予以认定的项目。委托项目:学校委托相关学院开展的项目。招标项目:学院择优推荐,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教师

(1)申报资格:申报人应为北京校区派驻珠海在职专任教师、北京校区承担珠海校区课程两学期(含)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珠海校区在职专任教师、珠海分校承担珠海校区课程在职专任教师、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限项。限项是指每位教师每年限申报1个项目(因工作需要承担的学校委托项目、认定项目除外,但原则上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

(3)材料提交:2022年5月13日下午16:00前,填写《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课程类项目需附课程大纲),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提交到申报人所在单位。电子版命名方式:“申报书:项目类别-单位名称-负责人”。

2.各单位

(1)统筹规划。请各相关单位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2年校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建设指南》(附件1),结合专业建设规划和教学建设与改革发展需要,统筹规划本单位项目,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

(2)评审与推荐。各单位依靠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开展项目初评与推荐工作。

(3)材料提交。2022年5月26日下午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教务部。(1)电子版:各推荐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形成一个压缩文件,电子版命名方式:“2022年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材料-单位名称-联系人”。(2)纸质版: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3.教务部

6月14日前,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项目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按照学校预算管理部门的要求,由教务部组织填写详细的预算,送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落实建设经费。校级教学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经费原则上在2022年12月前完成支出。

联系人:陈强。邮箱:cqstrong856@bnu.edu.cn;电话:0756-3683687;办公地点:木铎楼A101。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2年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  建设指南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2年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书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2年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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