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增通识教育课程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阅读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升通识教育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珠海校区2023年度新增通识教育课程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学期新聘青年教师不可参与申报2022年822日后入职的

2.珠海校区聘、北京校区派驻的教师可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校区统筹人员由分校教务处组织参与申报(具体以分校教务处通知为准)

3.凡参与申报的教师,须至少有1学期(含)的教学经验(如担任课程助教、班主任工作

工作流程

教师申报 学院初审 校区教务部复核 →通识教育课程委员评审

三、申报安排

1.请各单位统筹规划,根据2023年新增通识教育课程立项指南》(见附件2)中的内容,组织申报新的通识教育课程。

2.已公布的通识教育课程若有调整(含变更学分),或因修订培养方案而发生变更的通识教育课程,都需重新申报。《2022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通识教育课程名录详见附件3

3.申报课程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附件4),由所在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进行初审。

4.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课程,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附件5),并提交汇总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学校通识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郭婷婷老师邮箱(guotingting@bnuz.edu.cn,纸质版送至教务部郭婷婷老师处(木铎楼A101联系电话:0756-3683771/3683112)。

1.电子版:《教学大纲》和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

2.纸质版: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须签字盖章

注意事项

1.请各位教师认真编写申报课程教学大纲,保证大纲形式上规范、内容上完善课程设计科学合理教学资源丰富考核方式明确。

2.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中,推动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3.课程申报期间,教务部不单独受理教师个人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均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4.请各学院(系)做好本单位申报教师的资格审核和申报课程的质量把关注意材料提交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5.原则上每位教师应精心于1门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不建议进行多门通识教育课程申报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

2.《2023年新增通识教育课程立项指南》 (此附件已发送至各单位)

3.《2022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通识教育课程名录》(此附件已发送至各单位)

4.《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建议模板)

5.《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2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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