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升通识教育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珠海校区2023年度新增通识教育课程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本学期新聘青年教师不可参与申报(2022年8月22日后入职的);
2.珠海校区自聘、北京校区派驻的教师可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校区统筹人员由分校教务处组织参与申报(具体以分校教务处通知为准);
3.凡参与申报的教师,须至少有1学期(含)的教学经验(如担任课程助教、班主任工作等)。
二、工作流程
教师申报 → 学院(系)初审 → 校区教务部复核 →通识教育课程委员会评审
三、申报安排
1.请各单位统筹规划,根据《2023年新增通识教育课程立项指南》(见附件2)中的内容,组织申报新的通识教育课程。
2.已公布的通识教育课程若有调整(含变更学分),或因修订培养方案而发生变更的通识教育课程,都需重新申报。《2022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通识教育课程名录》,详见附件3。
3.申报课程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附件4),由所在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进行初审。
4.经学院(系)审核通过的课程,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附件5),并提交汇总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学校通识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学院(系)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郭婷婷老师邮箱(guotingting@bnuz.edu.cn),纸质版送至教务部郭婷婷老师处(木铎楼A101,联系电话:0756-3683771/3683112)。
1.电子版:《教学大纲》和《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
2.纸质版:《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须签字盖章)。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教师认真编写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保证大纲形式上规范、内容上完善、课程设计科学合理、教学资源丰富、考核方式明确。
2.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中,推动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3.课程申报期间,教务部不单独受理教师个人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均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4.请各学院(系)做好本单位申报教师的资格审核和申报课程的质量把关,并注意材料提交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5.原则上每位教师应精心于1门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不建议进行多门通识教育课程申报。
附件:
2.《2023年新增通识教育课程立项指南》 (此附件已发送至各单位)
3.《2022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通识教育课程名录》(此附件已发送至各单位)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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