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8 阅读 次
各位老师:
为充分利用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支持珠海校区和珠海分校教师组建教学团队,按照《关于教学团队管理的暂行办法》(附件1)的要求,本学期将继续开展组建教学团队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团队组建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团队带头人依托本学期所承担的珠海校区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不少于2学时/周)组建教学团队,制定团队工作计划,吸纳分校教师和校区新聘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团队,组织开展团队活动。珠海分校将根据分校教师参与人数给予团队带头人一定额度津贴。
2.教学团队带头人应为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珠海校区任教的专任教师,并且本学期在珠海校区从事本研教学工作不少于8周。同一带头人不同课程可以组建不同的教学团队(最多不超过2个,相近课程仅计算1个教学团队),每个教学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教学团队名称一般为“带头人姓名+课程名称+教学团队”,例如“侯**教育心理学教学团队”。
3.教学团队带头人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团队组建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4年3月4日17:3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lhb@bn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4.工作期满,教学团队成员须填写工作总结表,由教学团队带头人给出意见,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作为教学工作量计算、在职培训和职业发展的重要记载和依据。
欢迎老师们积极申报组建教学团队!
联系人:赖洪标 电话:0756-3683198 邮箱:lhb@bnu.edu.cn
附件: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团队组建申请表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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