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中心):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23届师范类专业学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教师职
业能力测试笔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3月17(周五)18:00-19:00(本次测试北京校区与珠海校区同步进行)。
二、考试地点:
考试学科学段 |
考场 |
考生年级专业 |
高中语文 |
丽泽楼C101 |
2019汉语言文学(师范)、2021学科(语文)、2020汉语国际教育 |
高中数学 |
丽泽楼C103 |
2019数学与应用数学、2021学科(数学) |
高中英语 |
丽泽楼C106 |
2019英语(师范),2019英语、2021学科(英语) |
高中思想政治教育 |
丽泽楼C104 |
2019思想政治教育(师范),2019思想政治教育,2021学科(思政) |
高中物理 |
丽泽楼C102 |
2019物理学(师范),2019物理学 |
高中历史 |
丽泽楼C201 |
2019历史学(师范) |
高中地理 |
2019地理学(师范) |
|
高中体育与健康 |
2019体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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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 |
2019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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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乐 |
丽泽楼C202 |
2021学科音乐 |
高中心理健康教育 |
2021心理健康教育 |
|
小学科学 |
2021科学与技术教育 |
|
小学语文 |
2021教育管理 |
|
小学数学 |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2.2019公费师范生和普通师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学生证(或学生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校园卡在学生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打印(自助服务终端位置:励教楼F301大厅、木铎楼A区一楼大厅))。
3.学籍在北京(珠海培养)的教育类研究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学生卡(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4.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则,进入考场时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违规违纪者,通报所在院系(中心),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由学生个人承担后果。
联系人:王老师 0756-3621163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