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2023届师范类专业学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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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23届师范类专业学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教师职

业能力测试笔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3月17(周五)18:00-19:00(本次测试北京校区与珠海校区同步进行)。

考试地点:

考试学科学段

考场

考生年级专业

高中语文

丽泽楼C101

2019汉语言文学(师范)、2021学科(语文)、2020汉语国际教育

高中数学

丽泽楼C103

2019数学与应用数学、2021学科(数学)

高中英语

丽泽楼C106

2019英语(师范),2019英语、2021学科(英语)

高中思想政治教育

丽泽楼C104

2019思想政治教育(师范),2019思想政治教育,2021学科(思政)

高中物理

丽泽楼C102

2019物理学(师范),2019物理学

高中历史

丽泽楼C201

2019历史学(师范)

高中地理

2019地理学(师范)

高中体育与健康

2019体育教育

高中化学

2019化学

高中音乐

丽泽楼C202

2021学科音乐

高中心理健康教育

2021心理健康教育

小学科学

2021科学与技术教育

小学语文

2021教育管理

小学数学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20分钟入考场;迟到2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22019公费师范生和普通师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学生证(或学生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校园卡在学生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打印(自助服务终端位置:励教楼F301大厅、木铎楼A区一楼大厅)

3学籍在北京(珠海培养)的教育类研究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学生卡(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4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则,进入考场时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违规违纪者,通报所在院系(中心),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由学生个人承担后果。

联系人:王老师 0756-3621163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3年3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