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级、2021级本科生参加教师资格免试认定修读教师教育课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阅读

各培养单位、相关本科生:

经征求相关学生意见和报园区领导审定,现公布《2020级、2021级本科生参加教师资格免试认定修读教师教育课程的指导意见(试行)》,请各单位按照本指导意见加大有关课程开设力度,组织本单位本科生按指导意见修读相关课程。


联系人: 王文莉 0756-3621163,邮箱:wangwenli@bnu.edu.cn


附件:2020级、2021级本科生参加教师资格免试认定修读教师教育课程的指导意见


附件列表

  1. 2020级、2021级本科生参加教师资格免试认定修读教师教育课程的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