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阅读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暑期教师研修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珠海校区将组织教师参加暑期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通识与分学段结合。

(一)通识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2.师德学习教育

学习从业禁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等内容,提高教师依法从教的意识。

3.数字素养提升

学习《教师数字素养》标准,提高数字化意识。

4.科学素养提升

汇聚“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线下培训资源,助力教师提高科学素养,增强科学教育意识。

5.综合育人能力提升

掌握校园常用急救知识、提高校园欺凌的防范与处置能力,营造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提高教师指导学生阅读的能力,建设书香校园。

(二)分学段内容

6.学科教学能力提升。高校教师聚焦培养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学习安排

1.学习时间

2023年7月14日—8月31日期间

2.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动员与宣传工作。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保证通知到每一位教师按时完成研修,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推动教师学习交流。

2.请各单位及教师提交工作总结。各单位及教师要及时总结研修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包括组织动员形式、完成研修人数、创新举措、研修效果、教师研修感悟等)报送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0756-3683350

办公地点:木铎楼A108

邮箱:suny@bn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珠海校区教务部

2023年7月7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pdf
  2.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pdf